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-----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,美术与设计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,确定评定结果,现公示如下:
尹文青 方德寅 李 悦 赵玉冰 杜 彩 吴星星 邢秀娟 陈 义 石贺娜 付 明
詹苗苗 林剑锋 杨 倩 徐洋洋 邢楚乔 罗倩文 李 殊 宋鑫军 庞文静 安 妮
李佳磊 孙文翔 陈秋宇 郭欣竺 吕国栋 周彦宁 李巧兰 吴娅琪 吴秀藤 孙璐盟
宁佳宁 岳桃桃 赖泽宇 李思雨 费 媛 张海云 王思娃 侯春琪 韩 颖 武家宝
田晓雨 孙冠宇 姜可静 李瑾琪 张冉冉
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,公示期内如广大师生对以上学生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电话反馈情况,电话:0453-6515766(纪委);0453-6516337(学生处);0453-6511288(美术与设计学院)。
美术与设计学院
2018年10月10日